案件始于受害者之子发现其父亲账户被转走了25000第纳尔的大笔资金。这笔钱被转给了他父亲在2025年9月和10月期间雇佣的护士。在质问下,被告承认她未经受害者同意拿走了他的手机,并使用金融应用程序将钱分批转到了她在巴林的个人账户,然后将全部金额转到了她在亚洲国家的账户,利用了受害者行动不便的状况。她退还了3500巴林第纳尔,但拒绝退还其余被窃取的资金。从金融应用程序的记录中确认,转账是通过被告的手机发送到国际账户的,并发送了验证码到该号码以完成交易。检察院指控被告在2025年使用了受害者的电子签名和与其银行账户关联的应用程序号码进行欺诈,目的是窃取现金。还确认她通过技术信息手段——即Bankit应用程序的验证码(指控的主题)——非法窃取了受害者的现金。她利用这一手段成功窃取了该笔金额,并非法进入了受害者的应用程序(一个信息系统)以进行金融转账。
一名在巴林工作的亚洲护士利用受害者的手机转走了近25000第纳尔到她的银行账户。随后她将这笔钱转到了她在亚洲国家的银行账户。然而,受害者的儿子偶然发现了此事,他注意到父亲手机上反复的银行转账,发现这些钱是转到被告账户的,金额超过了25000第纳尔。被告承认了这一事件,并被移交到高级刑事法院,该法院昨天举行了首次庭审。法院将下次庭审推迟到后天星期二,以便审查案件并将被告从拘留所带来。